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 小雨 23°C
我把相机弄丟了,是在下班车的时候发现的。没有为遗失贵重物品而伤心,也没有因为自己的不小心而懊恼,甚至连一丁丁点惋惜也没有。
当初千挑万选出来,当成宝贝一样不离身,但渐渐地让人失望,越来越失望,失望到除了光溜溜的镜头滑盖可以当镜子用就找不出一丝优点来,慢慢变成不喜欢,时间长了甚至还厌恶、憎恨,最终心底里不得不承认它不再是我的必须品。不舍得换掉,就每天放在包里添加重量,好几天都不愿意摸一下。
虽然这台小小卡片机是我随身携带了超过两年的东西,不带镜子不带手表都要带上它,可现在我却暗暗高兴,并祈祷千万别再找回它。

...miumiu...